关于医药机构拟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公示

※ 摘 要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

※ 具体内容

详细内容请登录后查看...

本文转载自成都高新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