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川人社规〔2023〕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科技局、民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残联: 为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进一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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