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2022年废字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废止意见,经研究,决定对《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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