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的通告

※ 摘 要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363号)要求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具体内容

详细内容请登录后查看...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咨询:176-2829-501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usiness@hc-xk.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00,节假日休息

添加微信
添加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