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点击下载此文件 川食安办〔2022〕6号 各市(州)食品安全办、文明办、团委、教育主管部门、民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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