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锦江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加强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市监办〔2022〕304号)文件通知:“对已通过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取得登记的市场主体,在向登记机关…
详细内容请登录后查看...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