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文本解读

※ 摘 要

一、高污染燃料的界定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的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类别第Ⅲ类: (一)煤炭及其制品,包括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原…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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