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商务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为协同推进川渝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合作,加强区域协作,打破区域壁垒,现就川渝商务领域第二批政务服务事项“互认”事项公告如下。 推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互认。在川渝两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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