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川市监办函〔2021〕179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管理单位,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委、局)和四川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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