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第九届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失去生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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