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点击下载此文件 川市监办〔2021〕66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巩固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气瓶安全水平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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