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2月26日起,我省已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新冠肺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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