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新都区,其真实性请自行核实。
※ 摘 要
根据《新都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家庭经审查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区住建局反映, 电话:028-89396620。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
详细内容请登录后查看...
赞 (0)